看著每況愈下的東方神起事態的歌壇表示“不是與自己無關的事情”,並進行了自我檢查。同細亞俊秀等三名成員的主張一樣,也聽到了歌壇這次應該改善不公平的專屬合同老傳統的自省的聲音。除了東方神起以外的其他組合的專屬合同是以什麼樣的形式簽定的呢?

從東方神起事件看韓國歌壇:SJ少女時代同簽13年 

SUPER JUNIOR和少女時代也是最長13年
SM娛樂旗下的其他偶像組合最先成為目標。據悉,SUPER JUNIOR、少女時代、SHINEE的成員雖然各不相同,但是專屬合同從最短5年到最長13年。

強仁被SUPER JUNIOR選中前是做演藝資訊節目VJ的。少女時代秀英(音)因在2007年少女時代的迷你專輯發行前的2002年活躍在SM旗下的日本DUO組合,而同以前的成員們不同最先簽約。因為是個別合同,所以在收入分配比例或活動條件等方面各成員都不可能相同。

SUPER JUNIOR的一名成員3日在與IS的電話中說:“想轉到別的公司,但是剩下的期限和違約金是超出人們想像的數額”,“我們組合成員數也多,因為收入要分成13份,所以也沒賺到錢。”

就在不久前,公司還想讓成員們自己負擔設計師費用,後來一位老成員鼓起勇氣提出建議才得以改正。他透露說:“如果被公司討厭的話,只對我不利。因為有這種想法,所以即使有不滿也不能輕易表達。”他們最近在東方神起事件爆發後,成員間開了自身會議。

張允瀞也是10年合同
SM旗下的另一位歌星痛苦地說:“一邊看著東方神起前輩的事件一邊感到苦澀,好像展現出我們的未來一樣,心亂如麻。事實上慶典和廣播活動時腦袋裏想得太多,事情都上不了手。”
雖然同所屬公司在收入分配上很透明,沒有矛盾,但是簽了將近10年的長期合同的歌星們都正在焦心所屬公司會不會把壞事推給自己。

張允瀞和樸鉉彬(音)也同企劃社簽了10年的合同。女性組合Jewelry雖然每個成員有一點區別,但也在所屬公司工作了8年以上,然而她們表示:“問題是互相不信任而不是合同期限。”
在長期合同成為問題後,歌曲製作者們鬱悶地說:“對這種情況簡直完全不瞭解。”他們主張隨著歌手初次演出的年齡越來越小,大多數從小學時起就被選撥出來進行訓練指導。如果只接受所屬歌手的要求,那麼製作公司很難生存。

一位歌壇企劃社社長歎氣道:“我正在關注東方神起專屬合同效力終止保全訴訟的法院判決”,“歌手們好像沒有考慮製作者的立場,只考慮成了明星後的情況,真不像話。借此機會希望歌手和製作者之間的矛盾能消除,像雨後土壤凝固在一起一樣,再次建立起信任。” (本文來源:中國新聞網 )

來源:中國新聞網
轉:網易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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