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晚成班朋友去飲酒,Anthony專登係中山殺返香港,咁啱Tammy個老細係杜拜黎左, 我地就當然要一盡地主之宜啦!飲到三點幾先走第二朝仲要返工。但係咁高興既聚會死都抵啦! 不如我地成立個會每個月都聚下啦!兄弟姊妹點睇先,贊成定反對都要留言!仲有叫乜野名好呢? 我已經夠樣衰啦,果晚D相影到我仲大單(又肥、又醜、又"貓")自己見到都想死,影到我咁既相, 平時我一定全數銷毀兼夾殺人滅口,但係為左表示我既誠意同決心,我決定將D相公諸於世。 ...
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